譯聲翻譯公司 什么是“翻譯專用章”?
譯聲翻譯公司 什么是“翻譯專用章”?
大家在辦理各種簽證留學業務的時候,可能時常會被要求蓋翻譯章。有好多同學就不理解了,翻譯蓋章 ,是個啥呢?今天就給大家說明
翻譯蓋章的用處.
一、什么是翻譯蓋章呢?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式登記注冊的翻譯機構或具備翻譯服務經營資格的機構對客戶委托翻譯的文件進行準確的翻譯并在譯文打印件上加蓋翻譯機構印章的服務行為。
二、翻譯蓋章又有哪些類型?
一般而言,翻譯蓋章的印章分為三類:
1.翻譯機構的公章
印章顯示文字樣式:北京XX翻譯有限公司印章尺寸和形狀:公司公章尺寸;圓形
2.翻譯機構的翻譯專用章
印章顯示文字樣式:北京XX翻譯有限公司翻譯專用章+13位公安局備案編號印章尺寸和形狀:公司公章尺寸;圓形
3.企事業單位翻譯部的印章
印章顯示文字樣式:北京X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翻譯部印章尺寸和形狀:公司公章尺寸;圓形
4.
XXXX翻譯中心XXXX翻譯社
XXXX翻譯社有限公司
XXXX翻譯社有限公司翻譯專用章
……
三、翻譯蓋章的應用范圍
1.翻譯蓋章的廣義應用范圍
人類社會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語言交流,而不同語言之間交流的效率和價值通過準確、完整、得體(“信、達、雅”)的翻譯(筆譯通過書面譯文方式,口譯通過口頭聲音方式)社會生活中,翻譯(筆譯)需求無處不在,廣義的翻譯是任何不同語言之間的轉換,包括同一語言不同亞語種之間的轉換,比如,簡體(普通話)漢語與繁體(香港風格、澳門風格或臺灣風格)漢語之間的轉換。中國的現代漢語書面語高度統一,口語則有官話、粵語、吳語、湘語、贛語、客家語、閩語等七種主要漢語言。然而,即使是高度統一的漢語書面語,也存在多種“亞”語種:香港繁體;澳門繁體;臺灣繁體;新加坡繁體……這些“亞”語種在文風、語氣、專業術語和約定俗成語方面因歷史、政治、地域等因素而存在著或多或少甚至非常顯著的區別。
2.翻譯蓋章的狹義應用范圍
(1)各類法律文書、合同協議、檢驗認證等法律文件;【關鍵詞:法律文書】
(2)各類企事業單位/公司證照、證書、證明文件;【關鍵詞:公司證照】
(3)各類個人證件(出生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書[結婚證、離婚證、婚姻狀況證明、單身證明]、護照、駕照[國內駕照、國際駕照]、永久居民證明(各國“綠卡”、加拿大楓葉卡、移民紙、。。。。。。);【關鍵詞:個人證件】
(4)各類學校錄取通知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成績單、榮譽證書、技術職稱/資格證書、聘書;【關鍵詞:學歷證明】
(5)其他各類文件、證明、證書、證件。
3.
各國駐華使領館、中國駐外使領館、公證處、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人力資源和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銀行、證券機構、保險公司、法院、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審計師/稅務師事務所等。
四、翻譯蓋章的具體要求
1.
翻譯印章一般加蓋在文件每頁的右下角,也有蓋在文件左下角或下方正中位置。
2.
一般情況下,客戶或客戶最終辦事部門如無特別說明或要求,加蓋印章即可;有些部門(如英國使館或英國使館文化教育處)還要求在文件下部附上翻譯機構的地址、聯系電話、譯者的姓名和聯系電話。此類具體的要求,需要客戶與辦事部門詳細詢問后,對翻譯機構交待清楚,以免浪費雙方寶貴時間、貽誤辦理簽證的最佳時機。
五、翻譯蓋章的注意事項
1.
理論上,任何經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單位均有資格提供翻譯蓋章服務,但翻譯蓋章服務的核心和基礎是“翻譯”,而不是“蓋章”。準確、完整、得體的翻譯是“翻譯蓋章”的核心價值。很多翻譯機構和一些純中介性質的機構也提供翻譯蓋章服務,但由于沒有專門審核譯文的人員,譯文的準確性難以保證,甚至因為收費高、譯文不夠準確成為“一錘子買賣”。
2.
3.
關于材料翻譯的準確性,各國出入境/移民管理部門的具體要求不盡相同。下面以英國為例: 英國邊境管理署(UKBorder Agency)提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
Allthespecifieddocuments
Translation(s)of certificate(s),transcriptionsofresults,references andletters
證明(書)、成績單、推薦信和其他信函的翻譯
Foreachdocumentthatisnot
•
• 譯者/翻譯公司的證照詳情(編者注:如譯者的翻譯資格證書,如國家二級筆譯資格證書、專業八級證書等;如翻譯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以及
•
• 確認譯文是對原文件的準確翻譯;以及
•
• 譯者/翻譯公司的詳細聯系方式(編者注:如地址、電話、傳真、手機、郵箱地址等)。
Itmustalsobedatedandincl
六、涉及翻譯蓋章事項的學歷學位認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是中國官方的學歷學位認證機構,其認證內容包含:
1.鑒別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頒發機構的合法性;
2.甄別國(境)外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的真實性;
3.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與我國學歷學位的對應關系提出認證咨詢意見;
4.為通過認證評估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書面認證證明(簡稱“認
證書”)。